
截至2026年10月,一般餐廳仍不能申請聘僱移工(俗稱藍領外勞),2026年起新開放的外國技術人力也沒有包含餐飲業。餐廳目前可以合法運用的外籍人力,主要是持有工作許可的在學僑外生工讀、依法不需工作許可的外籍配偶,以及持工作許可的永久居留者等。
在學僑外生取得工作許可後可以到餐廳打工,學期中每週最多20小時。
聘僱未經許可或許可失效的外國人,雇主可處15萬至75萬元罰鍰。
為什麼餐廳不能申請移工
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到第10款開放的移工工作,是海洋漁撈、家庭幫傭與看護,以及勞動部指定的製造、營造、農業等工作,餐飲業不在其中。勞動力發展署也曾說明,現行移工只開放製造業、營造業、農業、海洋漁撈及看護等體力工作,沒有開放服務業引進移工。
2026年1月1日施行的「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列出的工作包括製造、營造、海洋漁撈、屠宰、農業、機構與家庭看護、旅宿服務、商港碼頭等,同樣沒有一般餐飲業;其中的「廚師」工作,雇主限於受託管理同一國籍外國人達100人以上的跨國人力仲介機構,和一般餐廳無關。
旅館裡的餐廳呢
旅宿服務工作的定義,是在觀光旅館、旅館及民宿內從事房務、清潔、訂房及旅客接待等工作。旅館附設餐廳的外場、廚房工作是否屬於「旅客接待」,條文沒有明寫,申請前建議先向勞動部確認。另外,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可依觀光署要點申請外籍實習生,申請時須附餐飲場域配置圖與座位數,名額也會參考餐飲座位數。
餐廳目前可行的外籍人力
| 對象 | 需要工作許可嗎 | 重點限制 |
|---|---|---|
| 在學外國留學生、僑生 | 需要,由學生本人申請 | 學期中每週最多20小時,寒暑假不受此限 |
| 外籍配偶(與在台設籍國民結婚並獲准居留) | 不需要 | 聘僱前查驗居留證、結婚證明或戶口名簿 |
| 取得永久居留的外國人 | 本人可逕向勞動部申請 | 查驗居留證與個人工作許可 |
| 評點制畢業僑外生 | 需要,由雇主申請 | 限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不能做一般內外場 |
常見違法樣態與聘僱前檢查
三種常見違法樣態
- 僱用失聯移工:臺北市政府2016年的一件訴願決定中,雇主以時薪僱用聘僱許可已失效的移工到餐廳洗碗、清潔,被裁處15萬元罰鍰;雇主主張已查驗居留證和工作證,但證件是偽造的,仍被認定有查察疏失,訴願遭駁回。
- 讓自家外籍看護到店裡幫忙:屬指派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3款,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 僑外生學期中排班超過每週20小時: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0條的時數限制。
聘僱前的查、核、問
勞動部建議雇主聘僱外國人前做到三件事:
- 查:查驗居留證與工作許可正本。
- 核:核對證件照片與本人是否相符。
- 問:詢問是新住民、依親居留還是移工身分。
有疑問時,可以上內政部移民署居留證查詢網確認。
真的缺人時可以先做什麼
- 彈性排班:餐飲業是勞動部指定可適用4週彈性工時的行業,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可把4週內的正常工時重新分配,因應假日與用餐尖峰。
- 本國人力獎助: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才,僱用經推介的中高齡、二度就業婦女等失業者,雇主可申請每人每月9,000元至1萬5,000元、最長12個月的僱用獎助。
- 合法外籍人力:在學僑外生工讀補晚班與假日,外籍配偶不受學生每週20小時的限制,可以排全職。
常見問題
聽說餐飲業快要開放移工了?
截至2026年10月,勞動部公告的外國技術人力開放項目沒有一般餐飲業,也沒有查到勞動部預告開放餐飲業移工的正式公告。媒體報導的政策討論不等於已經實施,請以勞動部正式公告為準。
餐廳可以請外籍主廚嗎?
審查標準明文列出的是觀光旅館業、旅館業「餐飲烹調技術為國內所缺乏者」的工作;獨立餐廳要聘外籍主廚,要看工作內容能否符合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的類別與資格條件,建議個案向勞動部確認。實際資格可請合法仲介協助評估。
本文依政府公開資料整理,法規與金額可能隨公告調整,實際申請以勞動部等主管機關最新規定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