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籍家庭幫傭的申請資格已在2026年正式放寬:勞動部修正審查標準第12條及附表一,4月11日發布施行、4月13日起開放受理,同戶籍家中只要有1名未滿12歲的兒童(累計達4點),就能申請1名外籍家庭幫傭。舊制要有3名6歲以下子女,或累計滿16點,新制門檻大幅降低。
條件:同戶籍有未滿12歲子女或75歲以上長輩,累計達4點;一戶限聘1人。
點數達10點的家庭,就業安定費每月2,000元,審核也有天數規定。
新制的時間軸
- 2026年3月19日:行政院會聽取勞動部「外籍家庭幫傭新制規劃」報告,宣布放寬方向。
- 2026年4月11日:勞動部以勞動發管字第1150504594A號令,修正發布《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以下簡稱審查標準)第12條及附表一,自發布日施行。
- 2026年4月13日:開始受理完成國內求才家庭的招募許可申請;同日生效的勞動部公告,把點數10點以上的家庭列為有審核天數規定的案件。
換句話說,這是「已實施」的制度,不是研議中的草案。
舊制與新制差在哪
| 項目 | 舊制 | 新制(2026年4月11日修正) |
|---|---|---|
| 子女條件 | 3名以上6歲以下子女;或4名以上12歲以下子女且其中2名6歲以下 | 有未滿12歲子女即可計點 |
| 點數門檻 | 累計滿16點(以6歲以下子女及75歲以上長輩的年齡計點) | 累計達4點 |
| 特殊家庭 | 沒有加權 | 發展遲緩、罕病、身障、特境兒童10點;單親或身障家長6點 |
| 就業安定費 | 本國家庭每月5,000元 | 未達10點5,000元;10點以上2,000元 |
| 審查 | 依序審查 | 10點以上:網路申請7個工作日、書面12個工作日;未達10點依序審查 |
哪些家庭適用2,000元就業安定費
勞動部簡報列出的2,000元級距,都是累計達10點的家庭,例如:
- 1名未滿12歲的罕病、身障或特境兒童,或1名未滿6歲的發展遲緩兒童。
- 1名未滿12歲兒童,加上1位身障或單親的家長。
- 2名未滿12歲兒童,其中1名未滿6歲。
- 3名未滿12歲兒童。
只有1名6歲以上、未滿12歲的孩子(4點),或1名未滿6歲的孩子(6點),雖然可以申請,就業安定費仍是每月5,000元。
已經聘幫傭的家庭會自動調整嗎
會。勞動力發展署問答集說明,2026年4月13日前已核准聘僱外籍家庭幫傭的雇主,勞動部會依申請時的受照顧人年齡資料,主動用新制點數重算就業安定費,雇主不必另外申請。2026年1~3月那一期仍以每月5,000元計收;4~6月那一期起,自4月13日開始依重算結果調整。
新制的定位與配套
勞動部強調,外籍家庭幫傭是輔助性的家務幫手,不是保母,也不取代托育服務。配套包括:幫傭需先接受家務基本訓練、勞動部與衛福部規劃照顧基本知能培訓、衛福部擴大育兒指導員到宅指導,以及本國家事與托育從業人員的就業支持措施。
常見問題
只有長輩、沒有小孩的家庭也適用新制嗎?
適用,但點數不容易達標。75歲至未滿80歲計1點、80歲以上計2點,同戶籍長輩合計要達4點,例如兩位80歲以上長輩。
新制申請還要先做國內求才嗎?
要。勞動部說明,有需求的家庭須先到工作所在地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國內求才、取得求才證明,再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
新制可以一次聘2位幫傭嗎?
不行。審查標準第14條規定,依點數制聘僱家庭幫傭,一戶以聘僱1人為限。實際資格可請合法仲介協助評估。
本文依政府公開資料整理,法規與金額可能隨公告調整,實際申請以勞動部等主管機關最新規定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