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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幫傭

外籍幫傭申請流程與應備文件:從求才到入國

本國家庭申請外籍家庭幫傭分5步:確認點數、國內求才取得求才證明、申請招募許可、移工簽證入國前申請聘僱許可,入國後3個工作日內健檢並加保健保。各階段文件一次整理。

更新 2026/10/05閱讀約 3 分鐘

外籍幫傭申請流程與應備文件:從求才到入國

本國家庭申請外籍家庭幫傭,大致分5個步驟。先確認同戶籍家人點數達4點,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國內求才並取得求才證明書,再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移工辦好簽證後,雇主要在入國日5日前申請入國講習與聘僱許可,入國後3個工作日內安排健康檢查並辦理健保。

重點整理:一定要先辦國內求才,在台灣就業通刊登求才廣告至少7日。
招募許可核發後,原則上6個月內要讓移工入國,可再延3個月。
入國後3個工作日內健檢,之後滿6、18、30個月再定期健檢。

步驟一:確認資格、準備證明

先依審查標準第12條附表一計算同戶籍家人的點數,達4點才能申請;達10點者就業安定費較低,審核也有天數規定。勞動部簡報列出的基本資料包括申請表、戶口名簿影本;家中有罕病、身障、發展遲緩或特境兒童者,另附對應的證明文件。

步驟二:辦理國內求才

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7條:

  1. 以合理勞動條件,向工作場所所在地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
  2. 登記次日起,在勞動部建置的全國性就業資訊網刊登求才廣告,至少招募7日;或同時在指定報紙連續刊登2日,刊登期滿次日起至少招募3日。
  3. 廣告須寫明工作類別、人數、資格、雇主名稱、工資、工時、工作地點、聘僱期間、供膳狀況等。
  4. 招募期滿次日起15日內,檢附刊登資料等文件,向原受理機構申請求才證明書(第20條)。

招募期間,對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或自行應徵的本國求職者,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僱用(第21條)。

步驟三:申請招募許可

取得求才證明書後,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招募許可,可用「移工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或書面送件,審查費每件200元。依勞動部2026年4月13日生效的公告,點數10點以上的家庭,網路申請自系統收件次日起7個工作日審核,書面送件12個工作日;未達10點者依序審查。

步驟四:選工、簽證與入國

招募許可核發後,雇主應在許可通知所定之日起6個月內讓移工完成入國;來不及的話,可在期限屆滿翌日起3個月內引進,逾期招募許可失效(第30條)。移工申請簽證要備招募許可、3個月內健康檢查合格報告、專長證明、行為良好證明、經母國驗證的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已簽妥的勞動契約等(第32條)。

步驟五:入國前後的手續

時間點雇主要做的事
入國日5日前向勞動部申請:安排入國講習、代轉生活照顧服務通報單與計畫書等文件、申請聘僱許可(審查費100元)
入國時移工接受8小時以上入國講習(5年內上過者免)
入國後3個工作日內安排至指定醫院健康檢查
到職後檢附加保申請表、聘僱許可函、居留證影本,向健保署辦理加保
聘僱期間滿6、18、30個月前後30日內定期健檢;依繳款單繳納就業安定費

常見問題

一定要委託仲介嗎?

不一定。雇主可以自行申請,也可以使用勞動部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的服務;若委託仲介,依規定應簽訂書面契約,契約範本可在外國人勞動權益網查詢。

可以直接承接在台灣轉換雇主的移工嗎?

可以。點數10點以上的家庭承接社福類移工,可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立接續聘僱證明,或由原雇主、移工與新雇主合意接續;4點以上未達10點者,一律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立接續聘僱證明。跨業別移工須登錄轉換系統後連續14日無同類雇主承接,才能由不同工作類別雇主承接。

文件以哪一版為準?

各階段應備文件與書表,請以勞動力發展署最新公告為準。實際資格可請合法仲介協助評估。

本文依政府公開資料整理,法規與金額可能隨公告調整,實際申請以勞動部等主管機關最新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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