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雇主要用評點制聘僱僑外生,需同時符合3件事:僑外生在台畢業且評點滿70點、職缺屬於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公司符合該工作類別的雇主條件(例如設立1年以上的公司,最近1年或前3年平均營業額達1,000萬元)。文件備齊後由雇主向勞動部申請,審查費500元,許可最長3年。
薪資不受47,971元限制,但會影響評點分數。
網路申請約7個工作日審核,書面送件約12個工作日。
雇主資格
依勞動部公告,評點制雇主要符合白領審查標準第4條各工作類別的雇主條件。以製造業、批發業與其他指定工作等類別適用的第36條為例:
| 雇主類型 | 條件(擇一) |
|---|---|
| 本國公司,設立未滿1年 | 實收資本額500萬元以上、營業額1,000萬元以上、進出口實績美金100萬元以上,或代理佣金美金40萬元以上 |
| 本國公司,設立1年以上 | 最近1年或前3年平均營業額1,000萬元以上、平均進出口實績美金100萬元以上,或平均代理佣金美金40萬元以上 |
| 外國公司在台分公司 | 金額比照上列,以在台營運資金或在台營業額計算 |
| 研發中心、企業營運總部 |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 |
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等另有規定(第37條);交通事業(例如觀光旅館、旅館)則要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的經營事業證明(第11條)。勞動部應備文件說明,屬五加二產業或經認定具創新能力的新創事業,營業額可不受上述限制。
薪資怎麼訂
評點制不受一般白領月平均47,971元的限制,但薪資是配分最高的項目:47,971元以上40點、40,000元以上30點、35,000元以上20點、31,520元以上10點。薪資要寫進勞動契約,以每月平均薪資認定,也不得低於最低工資。
應備文件
依勞動力發展署公布的清單,新聘案主要包括:
- 審查費收據(每案500元,線上填寫繳費資料後得免附)。
- 申請書與受聘僱外國人名冊。
- 評點表及各評點項目的證明文件。
- 僑外生護照或外僑居留證影本。
- 在台取得學位的畢業證書影本。
- 聘僱契約書,載明姓名、國籍、職稱或工作內容、薪資、聘僱期間並經雙方簽章。
- 負責人身分證明、設立登記證明;依工作類別附特許事業許可證、營業額證明。
英文以外的外文文件,要附中文譯本。
申請流程
- 確認職缺屬於第4條哪一類工作,以及公司是否符合該類雇主條件。
- 與僑外生簽訂勞動契約,雙方一起填寫評點表自評。
- 雇主在「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線上申請(或書面送件),繳審查費。
- 勞動部依受理日期依序審核:網路申請自收件次日起7個工作日,書面12個工作日;文件不齊須在期限內補正,逾期要重新申請。
- 核准後取得聘僱許可,期間最長3年;要續聘,需在許可期限屆滿前4個月內申請展延。
- 僑外生離職時,要辦理終止聘僱關係(解聘)。
雇主要避開的風險
- 指派僑外生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依就業服務法第68條可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 聘僱許可失效後仍繼續僱用,依第63條可處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
常見問題
應屆畢業生還在延期居留期間,需要先申請評點制嗎?
不用。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12條,取得我國副學士以上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在延期居留期間(最長2年)工作免申請工作許可,居留證會加註「持證人工作不須申請工作許可」;期滿後若要繼續僱用,再由雇主申請。
公司未達營業額門檻怎麼辦?
先確認是否屬勞動部說明的豁免情形,例如五加二產業或經認定的新創事業;若都不符合,就無法以該類工作申請評點制,可再評估僑外生是否適用其他管道。實際資格可請合法仲介協助評估。
- 勞動力發展署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依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制申請
- 勞動力發展署外國人在臺工作服務網-評點制應備文件
- 行政院公報:勞動部113年8月6日勞動發管字第1130512060號公告
- 全國法規資料庫-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 勞動力發展署:A15其他指定工作-應備文件
- 勞動部公告:受理聘僱外國人申請案審核天數(115.04.13生效)
- 全國法規資料庫-就業服務法申請案件審查費及證照費收費標準
- 全國法規資料庫-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就業服務法
- 勞動力發展署:應屆畢業生延期居留免申請工作許可Q&A
- 勞動部:115年1月1日起最低工資每月29,500元、每小時196元
本文依政府公開資料整理,法規與金額可能隨公告調整,實際申請以勞動部等主管機關最新規定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