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台就讀的僑外生(外國留學生、僑生及其他華裔學生)可以合法打工,但必須由學生本人先向勞動部取得工作許可;學期中每週最多工作20小時,寒暑假不受20小時限制。雇主聘僱沒有工作許可或許可已失效的學生,依就業服務法可處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
學期中每週上限20小時,寒暑假不受限,但仍要遵守勞動基準法的工時規定。
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工作,2026年最低工資為時薪196元、月薪29,500元。
哪些學生可以申請
依就業服務法第50條:
- 就讀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專校院的外國留學生。
- 就讀公立或已立案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的僑生及其他華裔學生。
正式入學修習科、系、所課程的學生,入學後即可申請;來台學習語言課程的外國留學生,須修業6個月以上才能申請。
身分的認定,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50條與第52條:外國留學生要符合《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的外國學生身分;僑生要符合《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華裔學生則包括依《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來台就學的學生,以及就讀僑務主管機關技術訓練班的學生。
工作許可怎麼申請
- 學生配合學校學期制,在學期開始後到勞動力發展署「外國專業人員工作許可申辦網」線上申請,申請須經學校審查同意,勞動部依學校審核的註冊情形核發許可。
- 繳審查費每件100元。
- 依現行《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54條,工作許可有效期間最長1年;許可期間跨到下一學年的,要附次學年第一學期註冊證明。
- 許可採電子公文核發,學生可用手機顯示QR code供雇主核對。
工時上限與勞動條件
| 期間 | 每週工時上限 | 說明 |
|---|---|---|
| 學期中 | 20小時 | 就業服務法第50條 |
| 寒暑假 | 不受20小時限制 | 仍須遵守勞動基準法工時規範 |
僑外生工讀不受一般外國人工作類別的限制,可以在餐飲、零售等各行業打工。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工作,薪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2026年1月1日起每小時196元、每月29,500元。
違規的罰則
| 違規情形 | 法條 | 處罰 |
|---|---|---|
| 雇主聘僱沒有工作許可或許可失效的學生 | 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第63條 | 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5年內再違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 |
| 公司員工執行業務時違法聘僱 | 第63條第2項 | 除處罰行為人,公司或雇主也要處罰 |
| 學生未經許可工作 | 第43條、第68條 | 學生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並應令其出國 |
學期中超過每週20小時,屬於違反工作許可的工時限制,學生的工作許可可能被廢止,雇主也可能遭主管機關依法處分,實際依個案認定。
雇主自保清單
- 上工前查驗學生的工作許可(電子許可QR code或許可函)與有效期間。
- 用排班表或打卡紀錄控管學期中每週工時不超過20小時。
- 寒暑假起訖以學校行事曆為準,開學後立刻回到20小時上限。
- 許可到期前提醒學生重新申請。
常見問題
學生畢業後還能繼續在我這裡工作嗎?
如果學生取得我國副學士以上學位,並以應屆畢業生身分取得移民署延期居留許可,延期居留期間(最長2年)工作免申請工作許可,產業與職務不限;期滿後要繼續僱用,須由雇主改申請白領、評點制或外國技術人力等許可。
工作許可是雇主幫學生申請嗎?
不是。僑外生在學工讀由學生本人申請,雇主的責任是確認學生持有有效工作許可,並遵守工時上限。
學生同時在兩家店打工可以嗎?
工作許可由學生本人申請,不是由單一雇主申請;但學期中所有工作合計,每週仍不得超過20小時。實際資格可請合法仲介協助評估。
本文依政府公開資料整理,法規與金額可能隨公告調整,實際申請以勞動部等主管機關最新規定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