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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點制

旅宿業、餐飲業怎麼聘僑外生?評點制可做與不可做的工作

旅宿業、餐飲業可用評點制聘僑外生做經營管理、廚師、調酒等專業職;房務、清潔、訂房、接待要走外國技術人力(月薪至少32,000元);一般餐廳外場則靠在學工讀或畢業延期居留。

更新 2026/10/05閱讀約 3 分鐘

旅宿業、餐飲業怎麼聘僑外生?評點制可做與不可做的工作

旅宿業與餐飲業可以用評點制聘僱僑外生,但只限「專門性或技術性」職缺:旅館可用在經營管理、國內缺乏的餐飲烹調技術等工作,餐飲業可用在勞動部指定的廚師、調酒工作。房務、清潔、訂房、旅客接待等第一線工作不適用評點制,要改走「外國技術人力—旅宿服務工作」;一般餐廳外場則沒有開放這兩種管道。

重點整理:評點制只適用白領專業職缺,不能用來聘第一線服務人員。
旅館房務、接待:走外國技術人力,每月經常性薪資至少32,000元,需80小時訓練。
一般餐廳外場:可用在學工讀,或畢業生延期居留期間免許可工作。

先分清楚職缺屬於哪一類

職缺(舉例)可用管道重點條件
觀光旅館、旅館的經營管理職一般白領或評點制雇主持有經營事業證明
旅館國內缺乏的餐飲烹調技術一般白領或評點制同上
餐飲業廚師一般白領或評點制附「具體理由及正面效益」補充說明書(行政主廚免附)
調酒師一般白領或評點制須有調酒經驗或國際獎項等特別資格
房務、清潔、訂房、旅客接待外國技術人力(旅宿服務工作)合法觀光旅館、旅館或民宿;薪資32,000元以上
一般餐廳外場、內場助手在學工讀、畢業生延期居留期間不適用評點制與外國技術人力

旅館用評點制:可以做什麼

白領審查標準第10條把觀光事業列入交通事業,可聘僱外國人從事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旅行業的經營管理,以及觀光旅館業、旅館業經營及「國內所缺乏」的餐飲烹調技術等工作。雇主要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的經營事業證明(第11條)。僑外生評點滿70點,薪資可不受47,971元的限制。

舉例試算(虛構):某旅館聘僱觀光系學士畢業的僑外生擔任營運企劃,月薪36,000元(20點),學士(10點)、在台實習1年(10點)、華語高階(25點)、1項他國語言(10點),合計75點,達到評點門檻。

餐飲業用評點制:廚師與調酒

勞動部指定的「其他工作」包括餐飲業的廚師工作與調酒工作。雇主多需符合白領審查標準第36條的條件,例如設立1年以上的公司,最近1年或前3年平均營業額1,000萬元以上。申請外籍廚師要附「具體理由及正面效益」補充說明書;調酒工作則要曾在酒吧或餐廳從事調酒2年以上、或曾獲國際個人調酒比賽獎項等,雇主還要有觀光旅館業、旅館業、餐廳或酒吧的營業登記證明。

房務與接待:走外國技術人力

2024年8月28日起,勞動部開放旅宿業聘僱副學士以上畢業僑外生從事旅宿服務;2026年1月1日起改納入《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在台境內聘僱畢業僑外生的重點:

  • 工作內容:在合法觀光旅館、旅館及民宿內,從事房務、清潔、訂房及旅宿業所屬工作場所旅客接待等工作。
  • 雇主:領有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旅館業或民宿登記證。
  • 薪資: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不得低於32,000元。
  • 技術條件:曾接受觀光署或其認定公協會課程、教育部認可的大專產學合作實習,或雇主自辦的旅宿訓練,累計80小時以上。
  • 名額:不超過申請當月前2個月之前1年平均員工人數的30%。
  • 程序:須先辦理國內求才。

一般餐廳外場:合法的用人方式

一般餐廳的外場服務、內場助手不屬於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也不在外國技術人力開放的工作項目中。合法做法有兩種:一是聘僱持有工作許可的在學僑外生,學期中每週最多20小時;二是聘僱取得延期居留的應屆畢業僑外生,期間內(最長2年)免申請工作許可,工作不限。

常見問題

旅館櫃檯接待可以用評點制聘嗎?

櫃檯接待屬於旅宿服務工作的「旅客接待」,應走外國技術人力;只有經營管理等專業職缺才適用評點制。

民宿可以聘僱僑外生做房務嗎?

可以,但限在台境內聘僱畢業僑外生;從海外引進外國技術人力從事旅宿服務,只限觀光旅館業及旅館業。實際資格可請合法仲介協助評估。

本文依政府公開資料整理,法規與金額可能隨公告調整,實際申請以勞動部等主管機關最新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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