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籍家庭看護的申請流程可分成 5 步:準備被看護者資格證明 → 長照中心推介本國照顧服務員(80 歲以上憑身分證者改走台灣就業通國內求才)→ 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 → 從國外引進或在國內承接移工 → 入境後 3 日內通報、15 日內申請聘僱許可。第一次聘僱的雇主,還要先參加聘前講習。
重點整理:家庭看護的招募許可申請免附「求才證明書」,關鍵是長照中心推介本國照顧服務員未成功。
完成推介或國內求才後 60 日內要申請招募許可;招募許可函效期 6 個月,屆滿翌日起自動延長 3 個月。
入境後 3 日內通報、3 個工作日內健檢,15 日內申請聘僱許可。
完成推介或國內求才後 60 日內要申請招募許可;招募許可函效期 6 個月,屆滿翌日起自動延長 3 個月。
入境後 3 日內通報、3 個工作日內健檢,15 日內申請聘僱許可。
步驟一:準備資格證明
依被看護者的資格,準備身心障礙證明、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長照服務使用紀錄、公告病症的醫師診斷證明,或 80 歲以上的身分證明文件。診斷證明書效期 1 年。
依就業服務法第 48 條之 1,本國雇主第一次聘僱家庭看護移工前,須參加聘前講習,並在申請時附上講習證明。
步驟二:長照中心推介或國內求才
- 一般路徑:向被看護者所在縣市的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推介本國籍照顧服務員。有正當理由無法滿足照顧需求、未能推介成功時,才可以申請外籍看護。2025 年 8 月起,重症案件原則 1 日完成推介,一般案件 7 日。
- 80 歲以上憑身分證明: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台灣就業通刊登求才廣告至少 7 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確認無法滿足需要後再申請。
製造業等產業類移工要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求才證明書」,但依規定,家庭看護移工的招募許可申請免附求才證明書,以上述推介或求才結果為準。
步驟三:申請招募許可
- 完成推介或國內求才後 60 日內,向勞動部提出申請,可使用外國人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
- 審查費每件 200 元。
- 招募許可函效期 6 個月,因具入國引進效力,期限屆滿翌日起自動延長 3 個月。
步驟四:選工與引進
- 國外引進:完成選工後,由移工在母國辦理訓練、文件驗證與簽證。移工須年滿 20 歲,入國前經訓練合格,或在台從事相同工作滿 6 個月以上。
- 國內承接:承接正在辦理轉換雇主的家庭看護移工,可省下國外作業時間;2025 年起重症家庭的國內承接順位列為最優先。新雇主應在接續聘僱日翌日起 3 日內通知地方政府實施檢查,15 日內向勞動部申請接續聘僱許可。
- 入國講習:移工 5 年內未參加入國講習者,雇主應於入國日 5 日前申請「一站式」入國講習、聘僱許可與通報,講習至少 8 小時。
步驟五:入境後的手續
| 時限 | 要辦的事 |
|---|---|
| 入境日起 3 日內 | 向地方主管機關辦理入國通報 |
| 入境後 3 個工作日內 | 安排移工接受健康檢查 |
| 入境或接續日起 15 日內 | 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審查費每件 100 元 |
| 到職後 | 辦理居留證、全民健保加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加保 |
| 聘僱許可始日起第 6、18、30 個月前後 30 日內 | 到指定醫院辦理定期健康檢查 |
| 聘期屆滿前 2 至 4 個月 | 想續用同一位移工,可申請期滿續聘 |
常見問題
長照中心推介的本國照服員一定要接受嗎?
法規要求「有正當理由無法滿足照顧需求」而未推介成功,才能申請外籍看護。請如實說明照顧時數與內容,由長照中心依規定判斷。
可以不透過仲介自己辦嗎?
可以。勞動部設有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雇主可以自行辦理。委託仲介則可代辦文件、選工與後續管理,實際資格可請合法仲介協助評估。
資料來源
本文依政府公開資料整理,法規與金額可能隨公告調整,實際申請以勞動部等主管機關最新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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