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雇主每月發薪給外籍看護時,要同時交付中文與移工本國文字對照的薪資明細表,寫明應領工資、加班費、各項扣款與實領金額,交給移工收存,雇主自己也要保存 5 年。家庭類雇主只能扣移工自付的健保費、入國前約定的膳宿費等法定項目,不能替移工扣所得稅,其他費用即使移工書面同意也不能預先扣除。
重點整理:薪資明細表須中外文對照,記載工資計算項目、扣款項目與給付方式,雇主保存 5 年。
家庭類雇主不得代扣所得稅;職災保險費由雇主全額負擔,不得扣薪。
未交付中外文薪資明細表或未全額給付工資,可廢止許可並處 6 萬至 30 萬元罰鍰,後續申請管制 2 年。
家庭類雇主不得代扣所得稅;職災保險費由雇主全額負擔,不得扣薪。
未交付中外文薪資明細表或未全額給付工資,可廢止許可並處 6 萬至 30 萬元罰鍰,後續申請管制 2 年。
薪資明細表要寫哪些項目
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66 條,以及勞動部提供的參考範本:
| 區塊 | 應記載內容 |
|---|---|
| 基本資料 | 年月、移工姓名、護照號碼、工資給付日期 |
| 應領金額 | 工資、加班費、其他項目(如獎金,須註明)、小計 |
| 扣款金額 | 全民健保費、勞保費、所得稅、膳宿費、職工福利金、依法院或行政執行機關扣押命令扣押的金額、小計 |
| 實領與給付方式 | 實領金額;現金、票據或其他方式(須註明) |
| 簽名 | 移工簽名、雇主簽名 |
勞動部提供中印、中英、中泰、中越的薪資明細表參考範本,可到外國人勞動權益網下載。
家庭類雇主的扣款規矩
- 可以扣:移工自付的健保費(2026 年約 458 元)、入國前約定並寫入契約的膳宿費、法院或行政執行機關的扣押金額。家庭類工作未強制參加勞保,若有自願加保,移工自付的保費也可以列入。
- 不能扣:所得稅(家庭類雇主不是扣繳義務人)、職災保險費(全額由雇主負擔),以及上述以外的任何費用。
- 膳宿費:須在入國前雙方議定、寫入勞動契約,金額應合理;契約期間雇主不能片面變更,「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的約定也不得做不利於移工的變更。
- 薪資調整時:月薪調整後,健保費等扣款要依調整後的工資重新核算。
- 給付方式:扣除法定項目後,應全額以現金直接給付;用轉帳等方式給付,要提供證明交移工收存,雇主自留一份。
加班費與獎金怎麼寫(舉例)
以月薪 2 萬元、當月有 4 個休假日請移工工作、未約定膳宿費為例:
| 項目 | 金額 |
|---|---|
| 工資 | 20,000 元 |
| 加班費(休假日工作 4 天 × 667 元) | 2,668 元 |
| 扣:全民健保費(移工自付) | 458 元 |
| 實領金額 | 22,210 元 |
日薪以月薪除以 30 計算。年終、節慶紅包等獎金不是法定項目,若有發放,可以列在「其他」並註明名稱;勞動部調查顯示,外籍家庭看護工過去一年平均領有約 7,100 元的年終或其他獎金。
沒做好的後果
- 未檢附中文及移工本國文字的薪資明細表,或未全額給付工資:廢止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處 6 萬至 30 萬元罰鍰,後續申請案管制 2 年不予許可。
- 非法扣留或侵占移工的護照、居留證件或財物:依就業服務法處 6 萬至 30 萬元罰鍰,並廢止許可。
- 移工可以撥打 1955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申訴。
常見問題
可以每月先扣一部分薪水,幫移工存起來嗎?
不行。除法定扣除項目外,其他費用即使移工事先書面同意,雇主也不能預先扣除,以免構成未全額給付工資。
移工弄壞家裡東西,可以直接從薪水扣賠償嗎?
不行。賠償不屬於法定扣除項目,即使移工同意也不能自行從薪資預扣。若有爭議,雙方可另行協商,或洽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協助處理。
薪資明細表要保存多久?
雇主應自行保存 5 年,並在發放工資時同時交給移工保存。
資料來源
本文依政府公開資料整理,法規與金額可能隨公告調整,實際申請以勞動部等主管機關最新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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