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營造業移工適用勞動基準法,薪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2026 年為每月 29,500 元、每小時 196 元。雇主每月另需負擔就業安定費(各級營造業每人 3,500 元,公共工程或民間重大經建工程每人 3,000 元),以及勞保、職災保險、健保的雇主負擔部分;膳宿費可依事先約定從薪資扣除。
選擇提高核配比率者,就業安定費改為每人每月 6,500 元或 8,500 元。
一般移工不適用就業保險與勞工退休金條例,但勞保、職災保險、健保都要依法辦理。
薪資:最低工資與加班費
- 正常工時每日 8 小時、每週 40 小時;延長工時前 2 小時加給至少 1/3,再 2 小時加給至少 2/3。
- 休息日出勤,前 2 小時另加給 1 又 1/3 以上,之後另加給 1 又 2/3 以上。
- 雇主須提供印有中文及移工母國文字的薪資明細,保存 5 年,扣除法定項目後以現金全額直接給付;以其他方式給付者要留存證明。
雇主每月費用一覽
| 項目 | 金額或比例 | 依據 |
|---|---|---|
| 就業安定費:公共工程、民間重大經建工程 | 每人每月 3,000 元 | 勞動部收費標準 |
| 就業安定費:各級營造業(審查標準第 47 條之 1) | 每人每月 3,500 元 | 勞動部收費標準 |
| 就業安定費:提高比率 5% 以下 | 每人每月 6,500 元 | 勞動部收費標準 |
| 就業安定費:提高比率超過 5% 至 10% | 每人每月 8,500 元 | 勞動部收費標準 |
| 勞保普通事故 | 費率 11.5%,雇主負擔 70% | 勞工保險條例 |
| 職災保險 | 保費全部由雇主負擔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
| 健保 | 雇主負擔 60%,費率依健保署公告 | 全民健康保險法 |
聘僱未滿 1 個月的就業安定費按日計,例如 3,500 元級距每日 117 元。逾期未繳有 30 日寬限期,之後每逾 1 日加徵 0.3% 滯納金,最高加徵 30%。
勞保費試算(舉例)
假設投保薪資 29,500 元:29,500×11.5%×70%≈2,375 元,為雇主每月負擔的勞保普通事故保費,不含職災保險與健保。實際投保薪資應依移工每月工資總額申報。
膳宿費怎麼收
膳宿費屬於工資的一部分以實物給付,應在移工入國前由勞雇雙方約定、合理作價,寫進勞動契約與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契約存續中雇主不得片面變更。前行政院勞委會 2007 年函釋建議以每月 5,000 元為參考上限。薪資明細上要列明扣除的膳宿費、健保費、勞保費與所得稅。
扣款紅線
雇主只能從薪資扣除健保費、勞保費、所得稅、膳宿費、職工福利金,以及法院或行政執行機關扣押、其他法律規定可扣的項目。其他費用,例如替仲介代扣服務費或不明借款,即使移工事先書面同意也不能扣。勞動力發展署指出,未全額給付工資經查明屬實,雇主可處 6 萬至 30 萬元罰鍰,並廢止聘僱許可。
一次性費用
申請招募許可審查費 200 元;入國引進許可、聘僱許可審查費各 100 元。委託仲介時,仲介可向雇主收取的費用項目與金額上限,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規範。
常見問題
移工要加保健保嗎?
要。依全民健康保險法,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且有一定雇主的受僱者應參加健保,雇主負擔 60%。
移工要提繳 6% 勞退嗎?
不用。勞工退休金條例適用本國籍勞工及與國人結婚獲准居留者等,一般移工不在適用範圍;就業保險也同樣不適用。
移工失聯後還要繼續繳就業安定費嗎?
移工連續曠職 3 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經雇主依規定通知而廢止聘僱許可後,雇主就不必再繳該名移工的就業安定費。
實際資格可請合法仲介協助評估。
- 勞動部新聞:115年最低工資已調漲(2026-01-29)
- 勞動部新聞:最低工資審議會決定自116年1月1日起調整(2026-09-24)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動基準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外國人勞動權益網-就業安定費收費標準
- 全國法規資料庫-就業服務法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險費費率及負擔比例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工保險條例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全民健康保險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就業保險法第5條
- 全國法規資料庫-勞工退休金條例第7條
-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勞職外字第0960506354號函(外勞膳宿費)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產業類申請書表填表說明注意事項
- 勞動力發展署新聞:未全額給付工資給移工 罰鍰6萬元起跳(2020-08-17)
本文依政府公開資料整理,法規與金額可能隨公告調整,實際申請以勞動部等主管機關最新規定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