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宿業目前合法使用外籍人力的管道主要有四種:外國技術人力(旅宿服務工作)、評點制聘僱畢業僑外生、外籍實習生,以及在學僑外生工讀。四種管道的身分、可做的工作和時數限制差很多,房務清潔這類基層工作和經營管理這類專業職務,適用的管道並不相同。
經營管理等專業職務:可評估評點制。
僑外生工讀不限行業,但學期中每週最多20小時。
四種管道一次比較
| 項目 | 外國技術人力 | 評點制畢業僑外生 | 外籍實習生 | 在學僑外生工讀 |
|---|---|---|---|---|
| 對象 | 在台副學士以上畢業僑外生,或海外引進 | 在台學士以上畢業僑外生 | 國外大專在學生 | 在台就讀的外國留學生、僑生 |
| 可做的工作 | 房務、清潔、訂房、旅客接待 | 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 | 依核准的實習計畫 | 不限工作類別 |
| 薪資 | 經常性薪資3萬2,000元以上 | 薪資列入評點 | 有勞務提供時津貼合計不低於最低工資 | 不低於最低工資 |
| 時數 | 全職 | 全職 | 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以內 | 學期中每週20小時以內 |
| 期間 | 每次最長3年,可再申請 | 每次最長3年,可展延 | 不超過學制一半,限申請1次 | 工作許可最長1年 |
| 適用雇主 | 觀光旅館、旅館、民宿(民宿限境內聘僱) | 符合審查標準的雇主 | 觀光旅館業、旅館業 | 一般雇主 |
外國技術人力:房務人力的主要管道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境內聘僱畢業僑外生不必替本國勞工加薪,人數最多為員工平均人數30%;從海外引進則要先替投保薪資等級最低的全時本國勞工每人加薪2,000元,每加薪1人換1個名額,最多10%。雇主不需繳就業安定費。境內聘僱的畢業僑外生要有相關訓練累積80小時以上;海外引進的人選則要通過華語或英語A2等語文條件,並符合旅館客房服務丙級、海外技能測驗等技術條件之一。
評點制:適合專業職務
在台大學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僑外生(另含製造、營造、農業、長期照顧、電子商務等相關科系的副學士),依評點表累計滿70點,就能受聘從事審查標準所列的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例如觀光旅館業、旅館業的經營管理。評點項目包括學歷、薪資、工作或實習經驗、華語能力、其他語言能力、配合政府政策等。
舉例:學士學位10點、月薪3萬5,000元以上20點、華語檢定進階等級20點、會一種外語10點、在台就讀期間實習滿1年10點,合計70點。
評點制不能用來聘人做房務、清潔等基層工作。
外籍實習生與僑外生工讀
外籍實習生:以學習為主
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可依交通部觀光署要點,申請國外大專旅宿、餐飲、觀光、管理等相關科系學生來台實習。依觀光署問答集,原則上1名實習生對應10間客房,現有實習生最多為總員工人數30%。有勞務提供時,獎助金加生活津貼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
僑外生工讀:最彈性但時數受限
在台就讀的外國留學生、僑生取得工作許可後,可以在任何行業打工,不受工作類別限制;但除寒暑假外,每週最多20小時,適合補早餐、退房尖峰或假日的零星人力。
怎麼挑選
- 需要長期穩定的房務人力:外國技術人力。
- 有合作的國外學校、想培養儲備人才:外籍實習生。
- 需要經營管理等專業職:評點制。
- 只缺尖峰時段人手:僑外生工讀。
常見問題
外籍實習生結束後可以轉成正式員工嗎?
有機會。外國技術人力的技術條件之一,是申請日前3年內曾來台在旅宿業實習6個月以上並經實習單位認可;但學經歷、語文、薪資等其他條件仍要符合,從海外引進也限觀光旅館業與旅館業,並須替本國勞工加薪。
僑外生工讀生會占用外國技術人力的名額嗎?
依外國技術人力辦法第9條,外籍人數上限計算的是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及第8款至第11款的人數;在學僑外生工讀是依同法第50條,不在條文列舉範圍內。實際仍以勞動部審查為準,實際資格可請合法仲介協助評估。
本文依政府公開資料整理,法規與金額可能隨公告調整,實際申請以勞動部等主管機關最新規定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