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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登工廠外勞

2026特登工廠外勞申請流程與受理期限

特登工廠申請移工,須先在經濟部公告期間掛號申請資格認定,取得90日效期認定函後再向勞動部申請。2026年受理期間為7月1日至8月31日,名額2,156名。

更新 2026/10/05閱讀約 3 分鐘

2026特登工廠外勞申請流程與受理期限

特登工廠申請移工分兩段:先在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公告的受理期間內,以掛號郵寄向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申請資格認定;取得資格認定函後90日內,再向勞動部辦理國內招募、地方政府證明與招募許可。2026年這一輪受理期間是2026年7月1日至8月31日,名額2,156名,目前已截止。

重點整理:2026年7月1日至8月31日受理,以交郵日的郵戳認定申請日期。
資格認定函自發函日起90日有效,逾期未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即失效。
2026年1月23日修正前核發的認定函,有效期間到2026年4月23日止。

時間軸:6,000名試辦配額的來龍去脈

時間事件
2023年勞動部提供6,000名移工配額供特定工廠申請
2024年1月23日產業發展署訂定特定工廠申請引進移工作業要點
2024、2025年產業發展署受理審核,6,000名全數核配完畢
2026年1月23日作業要點修正生效,認定函效期改為90日
2026年4月23日修正前核發的舊認定函效期屆滿
2026年6月25日公告回收逾期未申請的名額2,156名
2026年7月1日至8月31日再次受理申請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說明,先前取得配額的業者有近半數未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所以縮短認定函效期、回收名額重新分配;若名額分配完畢仍不足,會視需要再向勞動部申請增加總量。

第一段:向經濟部申請資格認定

依作業要點第4點,應備文件:

  1. 特定工廠登記業者申請引進移工案件表(附件一)。
  2. 機器設備清單(附件二)。
  3. 特定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4. 機器設備證明:最近一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納稅證明(含財產目錄的機器設備明細);新購設備另附401或403表及實際支付憑證,並提供產品銷貨統一發票影本。
  5. 工廠生產流程圖及平面圖。
  6. 申請者簡介、最主要產品名稱、圖片及用途說明。
  7. 資源化產業另附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許可等資格證明之一。

送件方式:在受理期間內以掛號郵寄至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4號「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以交郵日郵戳為準。文件不齊時,產業發展署會書面通知於發文次日起14日內補正。案件提報審查會議,必要時會同勞動力發展署審查,並可能派員到廠訪查。

第二段:向勞動部申請

取得資格認定函後,須在90日內向勞動部提出招募許可申請。之後的流程與一般製造業相同:辦理國內招募取得求才證明書、取得地方政府無違反勞動法令證明、線上申請初次招募許可,再申請入國引進、移工入國後通報與申請聘僱許可。依勞動部文件效期規定,特登業者應檢附符合作業要點所定期間的特定製程認定證明文件。

可能被駁回的情形

依作業要點第10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產業發展署不予同意:

  • 不符特定工廠登記或特定製程資格。
  • 逾受理期間申請,或文件不齊經通知未補正、補正不完全。
  • 機器設備購置金額、營業銷售額或銷貨發票金額偏低,或廠房面積狹小,難以採信有實際生產。
  • 申請文件虛偽不實。

常見問題

2026年8月31日之後還有機會嗎?

截至2026年10月4日,官方尚未公告下一輪受理日期。建議先備妥財產目錄、流程圖等文件,並留意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公告。

認定函過了90天才去申請招募許可會怎樣?

認定函屆期失效。經濟部說明,業者如未於效期內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原核配名額自動失效,回流後重新開放給有實際需求的業者。

可以先申請認定,等明年再用嗎?

不建議。認定函只有90日效期,制度設計就是給近期有實際用人需求的業者。實際規劃可請合法仲介協助評估。

本文依政府公開資料整理,法規與金額可能隨公告調整,實際申請以勞動部等主管機關最新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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